株洲位于湖南省东部,在东经112.6°–114°,北纬26°–28°之间,是湖南省“一点一线”区域经济带的重要城市,也是全省经济最发达的长、株、潭“金三角”一隅。株洲古称建宁,公元214年,三国东吴在此设建宁郡。唐太宗贞观元年,建宁并入湘潭。古时,当地多槠树,湘江过而多沙洲,故株洲又称槠洲。到南宋绍熙元年(公元1190年)正式定名为株洲。株洲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光荣的革命传统。中华民族的始祖、农耕文化的创始人炎帝神农氏,就长眠在株洲境内炎陵县鹿原陂。株洲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光热充足,无霜期在286天以上,年平均气温16°C至18°C,是名副其实的膏腴之地,株洲市重点风景名胜区共有4处,其中国家级的有炎陵县炎帝陵1处,省级的有炎陵县桃源洞国家森林公园、株洲县大京风景区、茶陵县云阳山森林公园。景观:炎帝陵、桃源洞、湘山等.
株洲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